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《陕西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(试行)》的通知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印发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(试行)〉的通知》(教基〔2001〕17号)、《教育部关于印发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(实验)〉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(实验)的通知》(教基〔2003〕6号)和省教育厅《关于印发〈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陕教基〔2007〕7号)的有关要求,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际,在广泛调研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,省教育厅制定了新课程环境下的《陕西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各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。
陕教基〔2007〕27号
各市教育局、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、石油普教移交中心: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印发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(试行)〉的通知》(教基〔2001〕17号)、《教育部关于印发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(实验)〉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(实验)的通知》(教基〔2003〕6号)和省教育厅《关于印发〈陕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陕教基〔2007〕7号)的有关要求,结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际,在广泛调研并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,省教育厅制定了新课程环境下的《陕西省普通高中教育技术装备规范(试行)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各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实施。
二○○七年五月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