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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高中通用技术专用教室建设环境的基本要求

普通高中通用技术专用教室建设环境的基本要求

1、位置:专用教室应保证最佳建筑朝向,室内避免直射阳光,主要采光面应位于学生座位的左侧。金属制品和木制品制作室应在底层,应与其他教室保持一定距离。

2、专用教室平面设计要求(金属制品和木制品制作室可不受此限制):第一排实验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2500mm,边坐的学生与黑板远端的水平视角不小于300;最后一排实验桌的后沿距后墙不小于1200mm,与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大于11000mm。

3、地面: 各室与走廊的地面不宜设台阶,地面易清洁、耐磨、防滑。

4、照明:采用自然光及辅助照明。实验室照明灯具的数量、功率、布置方式和悬挂高度必须满足平均照度的要求。灯具悬挂高度距实验台面不应低于1700mm,不得用裸灯。实验台面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300Lx。书写板平均照度不低于500Lx,书写板的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.7,室内无可见眩光。窗户应安装窗帘,避免室内阳光直射。

5、通风条件:采用自然通风,必要时采用排气扇强制排风。

6、环保:教室内部装饰应选用环保型材料,室内环境噪声应低于55分贝,金属制品和木制品制作实验室可高于此标准。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实验室及附属用房时,甲醛、苯、氡等有害气体和放射性污染应符合相关标准中的限量值。对于在学生活动中可能产生较多垃圾的实验室,要配置足够的垃圾桶,垃圾应分类收集。

7、温度:室内温度应在4℃至30℃之间。有条件的学校,室内可安装空调,温度宜控制在16℃~28℃。

8、供水:不少于一处水源。供水指标:供水水压不低于2×105Pa。

9、综合布线:按有关技术规范敷设强、弱电线。强电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路设计、分别控制,用电负荷应留有余量,并安装漏电、过载和触电保护器,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。弱电应考虑冗余,在合适位置配备足够的网络信息接口。

10、 安全:实验室应配备有效的防火、防盗、防潮等设施设备和外伤急救箱,急救箱中的**应注意及时更换。应加强对工具、仪器和设备等的安全管理,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,增强安全意识,确保师生人身安全。